销售出差管理制度

  企业对于销售人员出差所用的费用,出差流程等都要有相关的出差管理制度,以下提供的销售出差管理制度的资料,仅供参考。
  
  出差认定:指出差地点跨越日常办公地点或工作所在以外的省市。
  
  一、人员能在当天返回的不视为出差。
  
  二、出差申请程序及管理办法
  
  1、申请出差流程:凡营销中心业务员申请出差均需写一份出差计划交于部门主管处并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及计划出差时间及联系电话,部门以下的人员(不含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审批,部门经理出差由副总或其授权人批。
  
  2、出差返回时,需及时书面汇报本次出差效果、工作完成情况和返回时间等,并办好相关的手续。原则上各片区业务人员应坚守岗位。
  
  3、未接到总部的通知和无特殊原因的情况下,均不得擅自回总部。特殊原因需提供事实、证据。各区域主管以定期的形式回总部汇报工作。否则不予报销此出差的费用,主管人员及财务亦不得审批。
  
  三、出差报销规定
  
  加强公司业务人员的出差管理,特对出差报销作如下规定:
  
  1、差旅总费用包括:旅途交通费、住宿费及其它公司规定能报销的杂费。
  
  2、旅途交通费包括:各类车票、船票、机票寺交通工具及机场建设费、旅途保险费,必要的行李托运费等均可凭票实报实销。
  
  四、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据实报销。
  
  1、按规定的级别乘坐的火车、汽车、豪华大巴、飞机及夜间到达乘坐的市内计程车(只限一次)及特殊情况需乘坐的(特殊情况按第七点规定),均须出具统一的票据。
  
  2、以上如确属无法提供统一票据的可出具证明单,呈部门主管确认后方可报销。
  
  3、业务人员出差应扎实提供真实的凭证,如凭证私自涂改和无法辨认的,不予报销。
  
  4、出差人员乘座交通工具标准:

      

飞机

火车

 

汽车

 

轮船

 

须批准

 

硬卧

 

大巴

 

二等

 
  5、市内交通费,伙食及住宿补贴标准(按以下限额内、按票据实报实销):
 

 

 

项目

 

补贴标准(元\天)

 

北京、广州、天津、重庆、上海、深圳

 

省会及厦门、泉州、宁波、温州、东莞、珠海、中山、苏州、无锡、常州

 

其它地区

 

备注

 

总部经理级以上

 

住宿

 

250

 

150

 

120

 

 

 


 

伙食

 

40

 

30

 

30

 

市内交通

 

30

 

20

 

20

 

 

 

 

 

 

住宿

 

150

 

100

 

80

 

不适用于设立办事处的人员

 

伙食

 

20

 

20

 

20

 

市内交通

 

15

 

15

 

15

 

 

 

 

 

 

住宿

 

80

 

60

 

40

 

伙食

 

15

 

15

 

15

 

市内交通

 

15

 

15

 

15

  
  到有租房的办事处的区域出差,原则上需到办事处住宿。同性三人以内一同出差,本着节约原则,只许一个标准间住宿费。
  
  五、员工出差差旅费应据实核报,不得弄虚作假,否则费用不予报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六、出差费用报销流程
  
  报销人申请→部门主管复核→会计审核→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批
  
  1、报销人申请:需将所有的票据整理好,报部门主管审阅。
  
  2、部门主管初核:根据报销申请人所提供的先前备案的出差计划表进行了解、调查。
  
  3、会计审核:会计对出差人员的报销单据的真实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审定。
  
  4、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根据会计审定的报销单据的审批。.出差人员凭总经理审批过的报销单据到出纳领款。
  
  七、本地区驻外人员交通补贴:驻外人员交通费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按票据实报实销,业务人员外出需经区域主管同意,报销时需附外出行车票据后注明往返路址,区域主管应认真做好监控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区域主管及当事人按报销单据金额的十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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